华商报讯 (记者吴萍)第一次抢劫失败后不甘心,又去寻找作案目标,结果在抢劫另一旅馆后致1名旅馆服务员死亡。原本可以回头的高某一错再错,最终付出了惨痛代价。昨日,刚满18岁的高某因涉嫌抢劫罪受审。
尾随旅馆女老板进门 欲抢劫时被发觉
90后小伙高某因缺钱,遂产生了抢劫小旅馆的念头。2014年3月4日晚,高某来到彬县东环路一家招待所,见女老板马某独自在登记室,便登记了一间客房。进入房间后,他以电视坏了为由,让马某来修电视,准备诱骗成功后实施抢劫。
但马某安排高某住到隔壁房间,自己进入该房间修电视,高某随即尾随进入欲实施抢劫。高某关闭房门时被马某发现,感觉高某有异常行为,便高声呵斥,让他离开招待所。
“转战”另一旅馆致女服务员死亡
第一次抢劫失败,但高某并不甘心,出去后又四处寻找作案目标。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他来到彬县汽车站东附近一家小旅馆,伺机抢劫作案。进入该旅馆后,高某叫醒了睡在大厅沙发的女服务员祝某,要求住宿看房间。祝某将高某带到2楼看房间。高某趁祝某不备,将其压倒并用手掐住祝某的脖子并致其昏迷。随后,高某用房间内浴巾包住祝某的头,并用布条将祝某勒住并捆绑。
高某抢走祝某身上的手机和旅馆钥匙后,下楼打开登记处抽屉,拿走现金3200元等财物。离开旅馆后,他逃至一网吧上网,天亮后才离开彬县。
而祝某则因被高某用质软布条扼压颈部,并用布条捂堵鼻口,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彬县公审此案。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668000余元的民事赔偿。庭审席上,案发时尚未成年的高某如今已度过了自己的18岁生日,他坐在被告人席上仍旧稚气未脱。原本在第一次抢劫失败时有机会悬崖勒马,但他却仍旧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不禁令人唏嘘。当日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案发后,经警方侦查,3月6日彬县公安局民警在陕西省西安市汽车站招待所将高某抓捕归案。检察院认为,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