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风”要正确对待“群众意见”

9月2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市级领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如何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的表态。省委第二督导组组长祝作利出席。(西安日报,2013年9月24日)

一、有容乃大,党员干部要能听进去群众意见。能不能直面群众和上级的意见特别是批评性意见,是党性的体现,是胸怀的体现,是能力素质的体现,是良好作风的体现。对于个别与事实有出入、言词过激的批评性意见,不能埋怨,更不能抵触,要以“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切实从批评中汲取营养、得到教益,改进工作。

二、有则改之,党员干部要能对照问题治治病。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和具体事项,要坚决做到边查边改、立说立行。要言行一致,不仅要说到会上、写到纸上,更要举一反三、落到行动上,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把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和方向,不遮掩、不护短,实事求是地一一作出回应。

三、善始善终,党员干部要能脚踏实地意志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