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花灯的申遗之路

  四川在线消息(张涛 康宁 王有德)今年7月,国家文化部公示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古蔺花灯》成功入选传统舞蹈项目,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6个传统舞蹈项目之一。

  历经三次失败,用时整整十年,始终不离不弃。重新定位、专家论证、精心打造是古蔺花灯走在申遗路上的“心得”。回首古蔺花灯的申遗之路,可谓“十年磨一剑”。

  对于古蔺花灯的坎坷路程,古蔺越败越战,更越战越勇。古蔺县深挖花灯文化内涵,邀请国家级非遗专家给予指导,重新定位古蔺花灯,规范申报资料,强化沟通协调,于今年7月入选了国家级“非遗”俱乐部。

  目前,全县20余个乡镇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花灯队,而椒坪花灯队、永乐花灯队、奢香花灯队、丹桂花灯队、土城花灯队五支民间骨干花灯队伍,辐射着古蔺花灯传习、授教、展演等活动,百年古蔺花灯迎来了新一轮复兴机遇。

  追寻历史渊源

  百年花灯起于唐、盛于清

  古蔺花灯是流行于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

  有关古蔺花灯的起始,在其唱词中有这样的叙述:“灯从唐朝起,灯从唐朝兴,唐朝兴起而今,皇母娘娘害眼病,许下三十六盏灯,十二盏上天变成紫微星,十二盏下地化做五谷灯,十二盏留在民间为花灯。”;“武宣王(宋仁宗之弟)闹花灯,抢去妻子罗慧英,抢去妻子罗小姐,包爷抬头把冤申,包爷抬头冤申了,万古流传到如今。” 按此推断,古蔺花灯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据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民风》记载:“正月初八日始,各街竖灯杆下搭灯棚,萧鼓喧阗,游人如蚁,十二至十五夜,加以龙灯、狮灯花灯,谓之闹元宵。”可见,古蔺花灯有史籍记载也有上百年的历史。

  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感恩天地,歌颂爱情,传播公德。

  古蔺花灯的表演从未间断,唱词内容均以反映劳动人民生产生活为主要。经历数代人的传承,古蔺花灯——以民间艺术形式通过传统的节俗活动延续至今,成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花灯歌舞代表作,是古蔺地区农耕文化的审美化映射,其浓郁的乡土气息极富感染力。

旧时古蔺花灯表演(资料图)

旧时古蔺花灯表演(资料图)

  同时,古蔺民族众多,又处川黔交界,文化融合度强,每年的“花灯”往来,凝聚了各民族之间的感情,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深挖花灯元素

  16天巡演,“唐二”、“幺妹”、“打岔老者”粉墨登场

  古蔺花灯与节俗文化紧密相连。

  表演队伍称为花灯灯班(一个灯班子俗称一棚),每个灯班少有七、八人,多至数十人,由民间艺人和爱好花灯表演的人组成。组织者称为“灯首”,另有一名“副灯首”为辅助,其余人均称为“灯师”。年前开始“备灯”(组织队伍、准备乐器、服装、道具等),然后“择期”,一般从农历正月初二“起灯”,灯班在首场表演的主家进行“起灯”仪式后,便开始走村串户,唱春灯,贺新年。

  活动中,花灯从“参神”开始,然后“翻折子”,即将该灯班从当年“起灯”后所演过的节目中,选择其中片段连接起来表演一次。就这样,活动走村串户,一直持续到正月十八才“罢灯”。

  花灯的表演通常在农家堂屋或院坝进行。

  表演者主要为一男一女两个角色,即“唐二”与“幺妹”,幺妹通常为男子扮演,民间称为“童子扮幺妹”;另外还有一丑角,谓之“打岔老者”,在“耍灯”中穿插逗趣。

  表演前,“灯师”举着各式彩灯,站在场地后方呈半圆形,“灯首”则举着写着“花灯奉贺”字样的长方形牌灯,站在后台中央;手执大锣、马锣、钹和堂鼓的乐师们,在灯牌前就坐。准备就绪后,先由“报子”上场,说四言八句吉利话,也叫“开财门”,然后请出唐二和幺妹开始表演。

古蔺花灯表演——开财门

  当表演完毕,灯班敲锣打鼓离开主家,至村外河边将所扎的各式彩灯焚烧,谓之“送灯归天”,一年一度的花灯活动方告结束。

罢灯仪式——“送灯归天”


  提炼价值内涵

  唱词、唱腔、动作极具地域特色

  古蔺地处川、滇、黔三省交汇处,是一个少数民族杂居地,境内26个民族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汉族民间舞蹈的古蔺花灯,使得居住于此的彝、苗等民族及黔北的仁怀、赤水、金沙、毕节、习水等地对此传统舞蹈予以传习。伴随着民俗节庆活动,以“灯班”为组织,以双人对舞的形式,集地域传统舞蹈、音乐、戏剧、说唱、文学、美术等多种文化为一体,具有极高的舞蹈技巧性。

  在唱歌词时,舞蹈动作比较单一,主要是随唱词的内容,男女相对做一些象征性的动作,而基本动作与各种双人造型,则是在锣鼓声中表演。舞蹈中的基本动作有“梭铜盘”(唐二右手执蒲扇,围着幺妹左右穿梭)、”“跳转步”(唐二面对幺妹左右跨腿跳转)、“踩十字”与“双飞燕”等。

  各类造型则都冠以名字,如观音坐莲台、龙凤翻身、蛤蟆晒肚、盘根错节、鸳鸯展翅、犀牛望月、膝上栽花、日月相印、金龙抱柱等。

  由于场地的限制,古蔺花灯动作幅度较小,一般没有大的跳跃或翻腾,多以原地边唱边扭或二人擦身交换位置为主。舞蹈步伐以“十字步”、“花绑歩”、“矮子歩”为主,并按“绕盘架”、“三穿花”的队形流动。

  古蔺花灯有“古琴调”、“锣鼓腔”、“花灯调”三种唱腔及数以百计的民间传统歌曲;音乐曲调多为一段体上下句结构;唱词用古蔺方言演唱,内容涉及贺年祝福、赞勤斥懒、传播公理公德等,但主要表现的是山区男女之间纯朴的爱情。

  数百年的世代相传,古蔺人以花灯歌舞的形式,用花灯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表现着他们自己的生产生活。


  创新传承保护

  从祖传、师传到学校教育的挖掘保护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古蔺花灯就载入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1987年出版)。

  1995年以来,古蔺县对花灯进行了多次全县性普查摸底,对所收资料予以了整理,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古蔺花灯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对境内每个灯班及传承人予以了登记、造册。

  2005年,古蔺对花灯的道具、服饰、场记、音乐、动作等作了详细研究,编制了优秀传统民间文化《古蔺花灯》,录制了《古蔺花灯》专题光碟,系统介绍了古蔺花灯。

  自2010年起,古蔺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古蔺花灯的传承、保护与宣传,并给予古蔺花灯代表性传承人经费支持,定期开展传习活动。

  古蔺县对古蔺花灯传承人的考察,于今年6月2日,确定了陈跃均、姚占楷、谢建刚、陈泽开、程第昌五位古蔺花灯优秀代表传承人,每人给予8000元补助,将按《古蔺花灯传习活动考核细则表》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唐二、幺妹人才,建立展演队伍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展示活动,共同保护好古蔺花灯这一优秀传统文化。

  今年秋期开学,古蔺花灯将正式在古蔺镇一小、古蔺中学、永乐中学、大寨中学、马蹄中学、马蹄小学6所试点学校开展古蔺花灯进校园活动,并编印了中小学生《古蔺花灯》知识读本,创作了适合中小学生练习的花灯操,将古蔺花灯简介、历史、传说、流程、角色、道具、服饰、音乐、舞蹈基本知识普及给每位中小学生,培养新型的花灯接班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29日,《古蔺县非遗传统文化古蔺花灯与小学艺术教育整合综合实践研究》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推动古蔺花灯进校园活动,丰富艺术教育实践,培养小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


  加强宣传推介

  古蔺花灯近两年外宣成就

  近年来,古蔺先后投入了100余万元,对古蔺花灯进行挖掘、保护、创新,并加强对外营销的力度。在传承和保护原有花灯基础上,创编出了《古蔺花灯—四季花儿开》、《花灯四季》、《古蔺花灯—逗幺妹》、《黄荆三百里》等作品,以古蔺花灯为主题,运用现代的声光电技术,将花灯歌舞、花灯内容素材进行艺术加工,以电视、舞台等媒介,把古蔺花灯推向了全国。

  去年3月18日,古蔺花灯艺术团受邀参加了由中央电视台《舞蹈世界》栏目与中国舞蹈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舞蹈展演活动;6月23日,《古蔺花灯—醉花灯》参加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主题日演出活动;7月9日晚,古蔺花灯《逗幺妹》在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CCTV—3)“舞蹈世界·舞蹈全民星——非遗专辑”中播出。

  ◆《古蔺龙灯》在“首届四川泸县中华龙文化活动周”比赛中获二等奖。(2012年6月)

  ◆《闹花灯》参加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获一等奖;(2012年8月)

  ◆《古蔺花灯—逗幺妹》参加泸州市第二届群众文化旅游节获二等奖;(2012年9月)

  ◆创编的本土歌曲《古蔺花灯—四季花儿开》参加“唱响山歌——四川省首届传统民歌大赛”获泸州赛区一等奖;(2012年9月)

  ◆《闹花灯》参加全国少儿春晚获金奖;(2013年1月)

  ◆广场舞《古蔺花灯》参加四川省首届广场舞大赛荣获二等奖; (2013年9月)

  ◆《醉花灯》参加泸州市第三届群众文化旅游节获一等奖;(2013年9月)

  ◆《醉花灯》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戏剧小品比赛荣获剧目奖; (2013年11月)

  ◆《醉花灯》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戏剧小品比赛荣获观众最喜爱节目奖。(2013年11月)

  古蔺花灯是古蔺地区农耕文化的审美化映射,是古蔺民间文化的一大瑰宝。当地文化部门表示,古蔺花灯将以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为契机,由起步阶段的基础性工作转向深入进行科学保护的发展阶段。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特别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利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古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有效机制。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到2016年基本形成古蔺花灯的保护体系、推广体系和运行体系。